一、事件概述
2023年5月1日,上海宗某驾驶商务车载妻子吴某及5岁女儿、2岁7个月儿子出行,10时30分左右在路口等红绿灯时,吴某发现女儿将座位调得很低,座位压到儿子头部,儿子在车内丧失意识、全身青紫,送医抢救无效死亡。此后,宗某、吴某夫妻俩将某汽车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案涉车辆座椅调节无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压力过大,存在设计缺陷,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识,请求判令被告公开道歉并赔偿200万元。
法院查明,案涉车辆2021年3月经检验合格出厂,车辆《用户手册》中有关于“警告、告诫和注意”的标注说明,也提及车内须安装儿童保护装置等内容。法官认为原告存在多重监护失职,一是未为两岁幼儿使用安全座椅,二是放任幼儿在车辆行驶中脱离监护,让5岁儿童自行操作座椅且长时间未关注孩子动向。2025年8月1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二、舆情趋势
由上图趋势可以看出,有关“上海女童调座椅致后排弟弟挤压身亡”的媒体舆情于08月14日17时00分达到最高峰,网民舆情于08月14日15时35分达到最高峰。
三、传播平台
由上图可以看出,有关“上海女童调座椅致后排弟弟挤压身亡”的舆情主要集中在社交网络平台,相关舆情量,占总量的81.3%,其次为短视频占11.9%,新闻APP占5.6%。
四、情感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关于“上海女童调座椅致后排弟弟挤压身亡”舆情情感倾向以中性为主,占比48.6%;负面舆情次之,占比43.5%;正面舆情较少,占比7.9%。
五、热词分析
由上图可以看出,有关“上海女童调座椅致后排弟弟挤压身亡”的话题提及频次较高的词语有“女儿”、“儿子”、“家长”、“调座椅”、“索赔”等。
六、媒体报道
媒体对此次事件的报道主要观点可归纳如下:
1.聚焦监护责任与安全座椅使用
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家长存在多重监护失职:未为2岁幼儿配备安全座椅,放任其脱离监护并让5岁儿童自行操作座椅。车辆《用户手册》已明确要求安装儿童保护装置,并警示未正确安置的致命风险。法院认定家长未履行监护义务是事故主因,车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故驳回索赔诉求。此案引发对监护人安全意识的反思,强调儿童乘车时安全座椅的必要性。
2.讨论产品质量与警示义务的法定边界
原告指控车辆座椅设计存在缺陷(无自动感应回缩功能、压力过大),但法院查明车辆经国家强制认证,座椅为手动调节且符合标准。车企通过《用户手册》尽到警示义务,明确要求使用儿童保护装置。判决表明,产品合规性及明示风险提示可免除生产者责任,法律更倾向于保护符合规范的企业,而非转移监护失职的后果。
3.关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落实
媒体结合案件追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儿童安全座椅的年龄规定(通常为4岁以下),指出2岁幼儿未使用安全座椅直接违反法规。法院判决间接推动公众对法律条款的认知,强调法规执行与家庭实践的结合,警示家长不得以疏忽挑战法定安全标准。
4.反思监护疏忽的社会警示意义
案件揭示部分家长存在侥幸心理,如怀抱儿童乘车、留幼儿单独在车内等危险行为。评论指出,监护人的“万一”思维(认为事故概率低)是悲剧根源,呼吁树立“一万”防范意识,将安全座椅视为必需品,并通过教育提升儿童风险认知能力,避免类似惨剧重演。
5.支持司法判决对责任划分的公正性
舆论普遍认可法院驳回诉求的合理性,认为司法明确“警示不能替代监护”的原则具有标杆意义。判决厘清了产品责任与监护责任的界限,防止家长将自身过失转嫁企业,同时推动社会形成“安全优先于便利”的共识,对同类案件审理具有参考价值。
七、网民观点
1.家长监护失职是主因
众多网民认为,此次悲剧的主要原因在于家长监护严重失职。他们未给孩子配备安全座椅,让2岁多的孩子独自在第三排玩手机,5岁孩子也未得到妥善监管。家长没有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放任幼儿脱离监护,导致5岁孩子调座椅压到弟弟头部致死。这种疏忽和不负责任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家长应该为孩子的安全负起主要责任。
2.车企不应担责
很多网民觉得车企在此事件中不应承担责任。车企若符合国标且警示到位,就无强制升级义务,技术改进需平衡成本与极端场景概率。此次事件是家长的多重失职导致的,并非车企产品本身问题。
3.安全意识需加强
不少网民强调了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呼吁家长要重视儿童乘车安全。安全座椅是保障孩子安全的底线,家长应给孩子配备并正确使用。同时,在乘车过程中要对孩子进行动态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情况。
4.家长索赔是甩锅行为
部分网民认为家长向车企索赔是在推卸责任,是一种不道德且不合理的行为。出了事不先反省自己的过错,反而想通过索赔不劳而获。这种甩锅行为是没有担当的表现,也反映出一些人在面对问题时缺乏正确的态度。
5.应追究家长法律责任
有网民提出应该追究家长的法律责任。家长的监护严重过失致人死亡,应承担刑事责任。国内目前对监护人的宽容可能导致类似事件的发生,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让家长更加重视孩子的安全。
八、热门文章
九、研判分析
(一) 风险分析
1.公众对家长追责的强烈诉求风险
从媒体报道、大V言论和网民观点来看,绝大多数人认为此次事件中家长存在严重监护失职。众多网友指出家长未为两岁幼儿使用安全座椅,放任幼儿在车辆行驶中脱离监护,让5岁儿童自行操作座椅且长时间未关注孩子动向等行为不可原谅。许多人甚至提出家长应受到法律惩处,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还有人呼吁学习国外追责监护人、剥夺抚养权的做法。这种强烈的公众诉求如果得不到合理回应,可能引发公众对法律监管和社会公正的质疑,导致社会舆论进一步发酵,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例如,若公众看到类似事件中监护人未受到应有的惩罚,可能会对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产生怀疑,进而影响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和遵守。
2.车企声誉受损及潜在法律纠纷风险
尽管法院判决驳回了家长对车企的索赔请求,但仍有部分大V和网友认为车企应承担一定责任,如法职_庞九林律师认为车企不能凭一个说明就推掉全部责任。在网络舆论环境下,这种观点可能引发部分不明真相的公众跟风质疑,对车企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而且,如果后续有类似事件发生,可能会引发更多人对车企的索赔诉求,增加车企面临的法律纠纷风险。一旦车企声誉受损,可能会影响其产品的销售和市场份额,导致经济损失。例如,消费者可能会因为担心产品存在安全隐患而选择其他品牌的汽车。
3.儿童乘车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社会风险
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国儿童乘车安全意识普遍淡薄的问题。网友们提到国内儿童安全座椅普及率低,很多家长不了解或不遵守4岁以下儿童必须坐安全座椅、12岁以下不能坐副驾等法律规定。这种安全意识的缺失可能导致更多类似的悲剧发生,严重威胁儿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在儿童乘车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力度,提高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儿童乘车安全事故频发,给无数家庭带来痛苦和损失。
(二)后续工作建议
1.针对公众对家长追责诉求的应对措施
相关部门应重视公众的诉求,对该事件中家长的监护失职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评估。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追责条件,应依法追究家长的责任,通过公开透明的法律程序回应公众的关切。同时,加强对公众的法律宣传和解释工作,让公众了解法律在处理此类监护失职案件中的具体规定和程序,引导公众理性看待此类事件。此外,可以通过媒体等渠道公开类似案例的处理结果,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公正和权威,增强公众对法律的信任。例如,司法部门可以发布相关案例的判决书和处理情况,向公众说明法律依据和处理理由。
2.维护车企声誉及应对潜在法律纠纷的措施
车企应积极主动地回应公众质疑,通过官方渠道发布车辆的设计标准、安全说明和警示标识等信息,证明车辆已尽到合理的安全提示义务。同时,加强与媒体和公众的沟通,及时解答公众的疑问,消除公众的误解。对于潜在的法律纠纷,车企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与律师团队的合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此外,车企还可以加强产品的研发和改进,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安全性,降低类似风险的发生概率。例如,车企可以在车辆座椅上增加一些安全防护装置或警示功能。
3.提升儿童乘车安全意识的措施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儿童乘车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视、报纸、网络、社区宣传等,普及儿童乘车安全知识,提高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可以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和视频,向公众详细介绍儿童安全座椅的正确使用方法和重要性。同时,加强对儿童乘车安全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例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日常执法中加强对儿童乘车安全的检查,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座椅的家长进行处罚和教育。
上述报告,为“鹰眼早报告”人工智能编写。若需要查看更多地方突发事件舆情分析研判报告,可申请免费试用蚁坊软件的AI舆情分析报告工具。(舆情分析报告自动生成工具免费试用入口>>>)
相关阅读推荐:舆情简评|大理苍山失踪8岁男童不幸遇难
(部分文字、图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或处理侵权内容。电话:4006770986 负责人: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