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视节目到电子游戏,媒体含有或刊登暴力内容使人们对这类作品的潜在危害性深感忧虑。有关媒介潜在影响的系列研究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兴起,60年代,美国传播学者施拉姆、莱尔等人对媒体报道与模仿性暴力行为的案例进行了讨论,这些学者认为接触电视暴力与模仿暴力犯罪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乔治·格伯纳的研究则提升了媒介暴力的学术研究地位,他将暴力定义为“以公然地武力对待他人或自身,或违背他人意愿使其遭受伤害或杀害的痛苦的强制性行为”,他发现发现媒介内容在形成人们的现实观方面有着重要的影响。至今,“媒介暴力”这一概念已形成丰富的内涵。
一、“媒介暴力”相关概念介绍
显性暴力与隐形暴力:显性暴力指在媒体中被描述为不正当、非法的暴力行为,如新闻媒体对社会暴力的现象报道,行为后果一般是是施暴者受到惩罚,受害者受到折磨与痛苦,显性暴力强调暴力行为后果的严重性、不良后果等。
隐形暴力则指在媒体中被合理化的暴力行为,如游戏暴力、体育暴力、影视暴力等,人们常因为习以为常,或出于这类作品具有情感宣泄功能而漠视这种暴力的影响。
简单区别:总而言之,上述对媒介暴力的分类是从媒介含有或刊登暴力内容产生不良影响的角度出发,此外,本文所谈媒介暴力还应与媒体失范类行为作简单区别,后者指的是媒体及其从业者利用本身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话语权优势对新闻当事人或被波及的人群所实施的一种暴力行为。
二、学术争论:媒介暴力是否真正存在?
在媒介暴力相关研究领域,“观看媒介展示的暴力行为是否与攻击性行为有明显因果关系”这一问题上仍不缺乏争论。
从美国校园枪击案中两个少年杀手都是电子游戏的狂热爱好者的发现,到以儿童、大学生为研究对象的媒介暴力实验,再到追踪研究、对不受实验室条件限制的实地研究的寻求,有许多研究结果传达出一种观点即:接触媒介暴力形象加大了攻击行为的风险。
另一方面,由于实验中可能涉及统计指标的混淆、研究者对因变量的解读说明,统计方差在多大程度上能作为一般准则揭示现实世界并不明晰。其次,由于观众的数量庞大,媒介暴力相关实验轻微的统计数据效果就可能产生很重大的社会问题,伦理问题造成的实验局限更使学者们在“媒介暴力是否真正存在”这一问题上难以达成一致。
三、对媒介暴力的舆论反馈:谨慎与深入探讨
尽管在学术研究领域,媒介暴力的影响是否存在、媒介暴力影响的程度仍有诸多争论,但在公共舆论中,人们对新闻媒体中暴力行为的展示会采取相应的态度与反馈却是较为明晰的。
在显性的媒介暴力上,人们对报道中过于直接的暴力血腥场面展示报以谨慎的表态。这种反馈可能出于对天灾人祸新闻中暴力场面对受害者、当事人的隐私与情感尊重,对人群中潜在受害者、有相似经历的人们的维护,对恶性犯罪事件引发效仿行为的担忧等,在了解新闻报道的直接性、传播广度,以及互联网时代传播门槛低的情况下,对过于直接的暴力行为展示持谨慎态度成为较为主流的舆论表达。如自杀新闻、遗书信息的传播抨击,暴力视频的传播抵制,细节程度过高的犯罪案件解析,对新闻记者对暴力现场不打码的批评等。
对于隐形媒介暴力的舆论态度上,舆论反馈则展现出一些分殊。对于电子游戏、影视作品中的暴力场面,有观点认为站在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上需要审查管控介入,对审查干预的程度则产生不同的意见,有观点抱怨对题材的审查,认可暴力等特殊内容的娱乐作用,担忧审查会造成文艺作品的多样性缺乏局面,使文艺创作陷入停滞,希望实行分级制度成为一种热门的主张。在近些年来,各大软件平台的青少年防沉迷模式被认为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上暴力低俗等内容对未成年人的冲击。
参考资料:
媒介效果:理论和研究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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