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民李某盗窃案
2021年3月11日,网民举报李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盗刷他人银行卡,涉案金额共计8000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二、塔城地区网民存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27日,网民举报存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冒充微商以出售保健品为由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6020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存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三、江苏省网民邵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27日,网民举报邵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冒充贷款客服以收取服务费、保险费、保证金等为由对我区网民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2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邵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四、喀什地区网民买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3月31日,网民举报买某利用网络散布办理疆内某职业技术大学录取通知书的虚假信息,对多人实施诈骗,涉案金额共计9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买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例五、吉林省网民姬某、湖南省网民黄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4月1日,网民举报姬某、黄某通过互联网操控“创信”投资软件对我区网民实施网络诈骗,涉案金额共计18.3万余元。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姬某、黄某2人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六、喀什地区网民克某宣扬极端主义案
2021年4月7日,网民举报克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克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七、喀什地区网民麦某煽动民族仇恨案
2021年4月12日,网民举报麦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煽动民族仇恨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麦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八、内蒙古自治区网民温某网络诈骗案
2021年4月14日,网民举报温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以办理“消防证”、缴纳报名费用为由,对我区网民实施诈骗。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温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九、和田地区网民艾某煽动民族仇恨案
2021年5月2日,网民举报艾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煽动民族仇恨的音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艾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乌鲁木齐市网民努某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年5月11日,网民举报努某通过互联网向多名网民传播、贩卖多部淫秽色情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努某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一、昌吉回族自治州网民李某、胡某传播淫秽物品案
2021年5月12日,网民举报李某、胡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多部淫秽色情视频。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胡某2人予以刑事拘留。
案例十二、阿克苏地区舒某等人组织参与网络赌博案
2021年3月24日,网民举报舒某通过组建即时通讯群组发送赌博软件链接拉拢傅某、朱某、樊某等10名网民通过“途游四川麻将”的赌博软件进行赌博。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舒某等10名参赌人员予以行政罚款并收缴违法赌资。
案例十三、阿克苏地区网民段某散布谣言案
2021年4月1日,网民举报段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谣言信息。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段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四、阿克苏地区网民买某散布他人隐私案
2021年6月22日,网民举报买某利用即时通讯工具散布他人隐私,破坏公共秩序。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买某予以行政拘留。
案例十五、“xaxkino88”“Sahenex Sazdar”“MUG2”等9个微信公众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近期,网民举报“xaxkino88”“Sahenex Sazdar”“MUG2”等9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低俗媚俗等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上述9个微信公众号主办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限期改正。
案例十六、“酷nol”“22121”等42个QQ账号发布违规信息案
近期,网民举报“酷nol”“22121”等42个QQ账号以文字、视频等形式在QQ空间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对网络生态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网信部门依法对上述42个QQ账号予以关闭。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各网站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办网,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广大自媒体和网民要依法用网、文明上网,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生态、清朗网络空间。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有功人员将予以奖励。
(来源:天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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