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矛盾,妻子要离家出走前,雇摩的司机老李将10个月大的女儿“快递”到女婴爸爸那里。老李把女婴送到地方后,孩子父亲竟拒收。警方经初步接触,双方都表示不要孩子,女婴只好暂被送往福利院照顾。
“新浪微博”用户“表情包搞笑无水印”:这属于遗弃罪啊,警察应该把父母抓起来。
“新浪微博”用户“小妖苒町花园010”:你们两个可千万别离婚,不能祸害别人了,苦了孩子遇见了无证上岗的父母。
“新浪微博”用户“我是一个天蝎座”:只能怪她是个女儿,如果她是个男孩儿,那就不一样了啊!那就是全家人手心的宝啊。女孩儿始终都是别人家的人,赔钱货!
“新浪微博”用户“Glimpse_006”:遗弃孩子的父母,应该一辈子都不要他们要孩子,去医院产检不能,孩子上户口不能,生孩子不能,一直登记在案,另嫁另娶一直跟着,还要让配偶知道,签保障书,你们看是不是很合适?
“新浪微博”用户“CC直播”:虎毒尚不食子。可悲的是为人父母不需要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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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鹰击分析:截至3月31日16:40,发现微博类社交网络热度为2445;微博地域热度值排行前三位为上海、山东、北京;微博热词包括“孩子”、“女儿”、“拒收”、“夫妻”等词;根据活跃度排名,重点博主包括“新浪辽宁”、“济南时报”、“京华时报”等;网民情感倾向以负面为主。
现如今,快递行业发达,有快递食品、电器、服装的,近日网上出现一则新闻,快递女儿的……引发了网络热议。夫妻因闹矛盾,妻子快递10个月大女儿,最后丈夫拒收,女婴被送往福利院。两夫妻对女婴有抚养义务与责任,但他们却互相推诿,是未尽到父母责任,同时置女婴于福利院不管不问可视同遗弃。网民言论多是对女婴父母的谴责,诚然,女婴的处境是非常不幸的,但这显然不是个案,家长的遗弃行为应被追责,社会机构与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约束家长承担起抚养责任,给予孩子来自社会、家庭的双重保护。
(部分文字摘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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